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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常熟一家公司上班,我今年25周岁请婚假5天。公司没有发我工资只是用我的双休加班时间40个小时抵了,再说了我也在交社会养老保险。这样不合理吧! 我有找过公司,可是他们说没有婚假。

离婚 2015-11-16 16: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不合理,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不合理,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不合理,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 每月缴纳社保的费用在一个社保年度的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不管有没有加班费,也不管加班费多少。如果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算的,那么上一年度的加班费会影响本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如果单位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基数来缴纳的,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与劳动者的加班费没有任何关系。
  • 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因此,加班费用也是算在里面的。
    2、《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可以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婚假是有工资的
  • 不合理,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定婚假有3天,但晚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单位执行不一,但至少要有3天法定婚假。
  • 不合理,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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