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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与继父于2001年购买一90平米商品房,基于贷款和还贷能力考虑,用了我的名字贷款,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据当时他们说法,该房产准备给我结婚用,但在我筹备结婚时,他们反悔不给我了,经协商多次未果,甚是苦恼。 首付费用和平时还贷都是由他们操办,我未涉及,想请教各位:如果我想要拿回这房子是否可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胜率是多少?我能得到多少? 谢谢!

其他 2008-05-13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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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父母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付款,需要在法律上确认他们之前的行为是赠与行为,还是借款。
  • 生活中的你,随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法律问题,苏州李加刚律师愿意随时接受你的来电法律咨询,或者直接带材料来我所面谈,一定会为你排忧解难,免除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李加刚律师
  •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的名下该房屋应归你所有。但如涉及到产权纠纷,法院会考虑其他情况,如首付费用和平时还贷。
  • 可行,房产现在就是你的,如涉及其他问题可电话或面谈。 满意请按采纳
  •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登记在你的名下,说明他们将房产赠送给你了,该房屋便是你的。——如满意请采纳!
  •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的名下该房屋便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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