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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回来购房合同的违约金吗?什么时候要? 律师您好! 我是在开发商处买的商品房,2011年8月交房入住的。因没有房屋验收合格证,到现在也不能办理房产证。 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出卖人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请问律师:我应该什么时候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是现在还是等到房证办下来的时候?要是2年还没办下来房证,是不是我就错过诉讼时效了?

其他 2012-11-30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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