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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丈夫背着我借巨额(多家)高利贷,还有部分钱是借朋友的。现在我已起诉离婚,请问律师开庭时他的债务,我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 2012-11-24 20:16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债务要债权人主张,债权人没有主张,法院暂时不处理。 建议请律师,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对方个人偿还。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这些债务首先是非法的债务,不应当保护的。其次,你不知情,所以你没必要来偿还的。
  • 关键要看借务的用途是否与家庭有关,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
  • 你可主张属于其个人债务。
  • 看借务的用途是否与家庭有关
  • 若对方要求你承担,你可举证证明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对方个人承担。
  • 你先不用认可。待以后债权人起诉再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与你的丈夫对这些债务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且债权人知道的,那么应该归属夫妻一方。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你主张这些债务属于你丈夫的经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该提出相关证据。 另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中,在当事人没有提出不分割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分割。
  • 可能处理,可能不处理,一般等债务人起诉时处理。
  • 要看举债的用途。他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他个人偿还。
  • 债务要债权人主张,债权人没有主张,法院暂时不处理。
  • 对于他自己的债务,他自己还,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家庭生活。 本律师是专业离婚律师,如需要请联系。
  • 要看举债的用途。他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他个人偿还。
  • 债务要债权人主张,债权人没有主张,法院暂时不处理。 本人是专业离婚律师,如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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