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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月22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在7月1日公司给我合同让我签(合同现在也没给回我),试用期是1个月。9月1号公司口头通知我说由于公司人员调整所以要辞退我让我做到月底就离职,又说已经提前30天通知我所以不会补偿给我。我想知道:1.公司是否应该书面通知我? 2.现在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哪些补偿?3.如果现在我已找到新工作能即刻离职吗?我这样离职的话会不会变成我的过失,而公司就不用补偿给我了? 谢谢!

其他 2009-09-03 2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说已经提前30天通知我所以不会补偿给我。 这种说法错误。 1应该书面通知 2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办理社会保险 3可以离开,不会变成你的过失,公司应当继续给你补偿
  • 公司应该书面通知。 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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