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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购买的房屋是在一个小区,那里的房子都是新的,业主们都在一个月前就签了合同,本来是约定半个月内交房子的,可是开发商那边出了点问题就一直延迟到现在,我们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可是开放商说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每户支付300-1000元不等的违约金。我们都觉得这样的支付标准不足于赔偿我们造成的损失。我们想集体去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不知道我们的要求跟意见能否被法院采纳?

其他 2009-09-04 0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迟延交房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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