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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公司是做采购人员的,前几天与一个商家在买卖过程中发生了纠纷,那个商家诬告他使用暴力恶意强买他的货物,公安机关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朋友进行了行政拘留,我们很替他不值,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清白的,所以只好问律师,我朋友什么时候可以出来,行政拘留时间如何算?

行政诉讼 2009-09-04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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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这几项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即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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