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爸爸在一家家具厂打工,与老板是旧识,所以没有签合同,现在我的爸爸的手指断了两根,我爸爸现在已经54岁了,家中只有我一个女儿,现在正在上大学,正是用钱之际,我妈妈还有高血压,我爸爸打工主要干木匠,砖匠,现在手指头断了两根,没办法那东西,不能干重活,怎么办?老板能赔偿多少? 在此请问各位律师。谢谢

其他 2012-12-04 1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 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6、护理费。 7、工资福利。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按你陈述的情况你爸爸可能会被鉴定为分三种情况对待: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当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