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2007年六月份徇衅滋事并构成轻伤害,那时候他是未成年人,初犯,从犯,判一缓一,他是判的最轻的,其实他也就踹了一脚就因为他帮着打仗的那些人是什么帮派所以造成这样的后果,现在非常后悔,由于要办理韩国永久居住权需要无犯罪证明并且公证认证,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青少年犯罪的案底现在可以消除吗?谢谢

其他 2012-11-30 1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