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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个亲戚杀人,已经被家人带去自首了。原来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后来有好转出院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精神病如何划分轻重。如果不判刑的话会不会强制治疗?我听朋友说国家有对于精神病人免费的治疗的医院是真的吗?

刑事辩护 2018-08-29 13: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其在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如果在病发时作案可免除刑事处罚。
  • 你好,若精神病人在实施杀人行为的过程中,家属为了保护被侵害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则属于正当防卫,只要防卫行为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即使造成了精神病人死亡的后果,也无需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若是事后将精神病人砍死或者是精神病人已被制服且丧失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将其砍死,那么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具体要看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而定。若行为人已被刑事拘留,由于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当事人,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到看守所办理会见,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会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助,积极联系被害人家属并争取其书面谅解,若情节轻微可争取保释,同时律师会找出所有对其有利的证据,拟好辩护方案,开庭时为其做罪轻辩护并争取缓刑。若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精神病人的过失杀人相关问题,1.精神失常≠精神病人,影响判断是非的精神病人发病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精神失常不影响判断是非的,应该负刑事责任。2.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责的,其监护人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精神失常应负刑责的,由本人负刑责的,构成犯罪的应逮捕,由看守所羁押,由公安侦察,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3.构成犯罪的,监护人负相对民事赔偿责任,比如是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是家长,其管教不力是犯罪的成因,虽然犯罪的人没有财产,其家长也该赔偿。比如犯罪的是老年人,犯罪的人有个人财产,应从其个人财产中执行赔偿,个人财产不够的,其子女自愿放弃继承,可以不履行赔偿。4。对精神病人,虽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应当送精神病院治疗。
  • 如果精神病人的过失杀人是在实施杀人行为的时候是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不负刑事责任,由家属予以看管,必要时,政府管制。但是必须证明实施行为的时候正好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的,在意志没有丧失,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 是的。
  • 会强制治疗
  • 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其在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如果在病发时作案可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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