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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国企某甲公司签订的培训合同,脱产两年半读研回来工作,读研期间每月以工资形式发1000元。口头约定毕业工作后工资3000.现在我已回来工作一年,在技术部门工作。由于合同没写明工资,只是说按公司分配政策发放,公司有薪酬文件,说研究生工资不低于2500,公司便以2500标准给我发。发了五个月后,甲公司和乙公司重组,我们部门并入乙公司(另一法人代表),乙公司就将我调到车间工作,并把我工资又降到1000多,没有和我商量,我也没有任何违纪。乙公司只说是合同没写明工资和岗位,现在人随岗位走,工资由岗位定。问,合同没注明岗位,公司就可以随意调动我岗位吗?公司认为合同上没有注明具体工资,就随意降工资,这合法吗?公司重组后,不经过我同意,这份培训合同就自然由乙公司继承了吗?乙公司对我有管理权吗?公司是否属于违约?我解除合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求求大家帮帮我!急啊

其他 2008-02-15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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