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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大型厂矿工作,是一个部门经理。2年前,因工作上的失误,受到公司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部门。现在,公司正在搞干部竞聘。有人在公司的QQ群里上传2年前我受到处分的文件(扫描后上传)。 请问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散布他人隐私;其次我受处分的事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肖像权 2008-05-15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本人认为属于散布个人隐私的行为。毕竟公司处罚只是在公司内部,将处分的文件放在网上就不是一般的行为,显然是为了诋毁你的声誉,而将与他人无关的内容发到网上。可以就该行为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如满意请采纳!
  • 既然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部门,应不属于散布他人隐私的情况。
  • 应当不是个人隐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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