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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有五个子女,均为本地人 原本有住房一套,存款若干 但在两年前在其他子女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住房赠与小儿子 并且将存款全部借给二儿子还房贷(无借据) 现在二位老人因病全部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年只有一个身有残疾的家境不好的女儿照顾 其余四位子女全然不管不顾 仅靠每月1000多元退休金勉强度日 。。。想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走法律途径

其他 2009-09-11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赠与造成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可撤销或部分撤销,借款的可以主张返还,老人可以要求子女支付医疗费及赡养费。 详询请拨电话。
  • 1.赠与已经影响自己的生活了,可撤销或部分撤销; 2.借出款的可以找到人证等证据,到法院诉讼; 3.老人可以要求子女分担医疗费极其赡养费。
  • 两位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的处分权,赠与小儿子,如果房子实际交付给小儿,是有效的;存款借给二儿子,和二儿子形成了借贷关系,可以主张还款。如果现在老人经济有困难,可以要求所有子女承担善意义务。
  • 可以在老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其他子女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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