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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天驾驶摩托行驶途中,前方一载客三轮摩托见路边有客人招手,便在机动车道突然停车,导致我刹车不及撞上其尾部,由于没戴头盔造成我面部轻伤,左腿肌肉拉伤。请问该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有无赔偿标准?谢谢!

其他 2008-05-17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谢谢!由于当时伤势不重加上跟对方有一点认识,怕麻烦就没有叫交警来认定,所以来网上咨询一下。 谢谢两位的回答。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交警认定对方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一定责任,你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你省公布的相关居民消费性支出或收入标准结合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如果交警调解不成,你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事故责任应由交警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论你可要求对方按责任赔偿你的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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