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伤事故中,左脚内脚踝粉碎性骨折及错位,属国家几级伤残?(医疗费用除外)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哪些经济补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其他 2019-04-16 10:2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申请鉴定,再按鉴定结果判断如何操作。
  • 可以先申请鉴定,
  • 一般说来,骨折构成九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5、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 1、应构成十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十级第(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2、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

    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 按照我的经验一般九级居多。
  • 至少九级,先申报工伤,再作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
  • 可以先申请鉴定,再按鉴定结果判断如何操作。
  • 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伤残等级、收入、年龄等因素而定。应先申报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 具体以鉴定为准,确定伤残级别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一般最低可构成9级,具体以鉴定结果为准,待鉴定结果出来时再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 可以先申请鉴定,再按鉴定结果判断如何操作。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镇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