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是从1998年开始在东莞的一个工厂工作,本人因工厂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辞职单上未注明任何原因(只写的是辞职请批准),本人已于2012年3月8日辞职到期离开工厂,请问可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能胜诉吗?

其他 2012-12-19 1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