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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6月30日在广东惠州xx购买一套68平米的商品房,是签完合同一次性付款33万(由于第一次买房无经验,所以没到房管局备案),开发商说今年12月份交楼,待到12月中打电话问何时可以交楼,却发现该开发商由于欠款,把现本人购买的房备案给借款给开发商的债主(抵押),备案的时间是2012年7月13日,另有一百来套让法院给查封了,由于开发商借高利贷债务达亿元,现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2-22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要求开发商交楼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自己慎重考虑。
  • 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权益。你看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的?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有什么不明的可致电咨询本律师。
  • 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权益。你看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的?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有什么不明的可致电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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