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自家有一门店,证件齐全,在自家门前台阶上放了一个小柜子,摆了物品,城管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收缴了我的物品,开单说,是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定理条例>我也查了益阳市的管理条例.不明白之处有:1 我有营业执照,并没超过我的营业范围 2 我是在自家店门前的台阶上放的柜子,无占道经营,无垃圾 3 我承认错误,同意收起柜子,为什么他们不同意,非要收缴. 急盼,请给予解答.谢谢了! 一个不懂得法律的人

工商事务 2009-09-13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