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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我自己的家乡有一个定点招生处(由于招生处与我家有点亲戚关系,导致了我没有理性的去观察此事),我于2012年4月 16号在此处报名参加了3个月的海事培训(**学校,**事学校),并缴纳18000委培就业费,培训结束后船务公司没能按合同内容让我 上船工作,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往后拖时间,12月1号才明确了不能安排我上船工作,还打了一份类似欠条的书据:【**公司船员xxx培 训费,路费开销总额26000元整,于2012年12月15-20日打到xxx本人银行卡上,由此船员培训协议书作废。如到期钱未到账,则本人自愿承担额外费 用每天按照金额0.2%的利息计算。-----朱可2012年12月1号身份证320322198708146570】至今没有将钱给我,因为培训期间学校将证书都邮寄给 了这家公司,导致我到现在连证书都没看见!目前此人手机停机,招生处的人也一直在推脱责任!

银行 2012-12-26 17: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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