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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丰台区**学校装修从2010年5月5日开工.到2010年8月30竣工.总包建工一建.分包给江苏**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劳务工程量清单.没有盖章只有项目负责人签名.总价42万.已付32万.后期增项一共50万左右.实际工人工资53万.我把自己的钱拿来把工人工资开了.我每次给他们要.他们说甲方没结算.叫我等.现在甲方已付了.公司也不给我.请问各位老师.像这样的情况咋办呢?还能要吗?我可以把工人的工资表.和考勤表拿去找劳动仲裁监督办行吗?他们会受理吗?

其他 2012-12-25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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