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于一周前在**广场订购了两套酒店式公寓,当时售楼人员一直强调,是民用水,电,我签了订购协议,并交了定金3万元!可是当我去签正式合同时,我提出必须把当初他们许诺的民用水电写进去,他们不同意修改!而且在合同里,有关房屋误差处理上,他们打印上误差超过百分之三时继续履行合同。可是我查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规定,购房人有权利选择退房!而且在附加合同里,有一项,大概意思就是,签完正式合同后,合同外,无论广告,楼书,售楼讲解都不再有效!那这样,他们又许诺是民用水电,我才决定购买,现在又在合同里不注明,然后又在合同里否定许诺!所以我和他们协商修改合同,他们不同意,拒绝修改!合同里有很多不公平的条列!他们又拒绝修改,还注明不退我定金!我该怎么办?起诉会有胜算吗?我只有每次去售楼处的录音!请帮助,谢谢

其他 2012-12-30 14: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