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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铸造厂,半年,无劳动合同。右脚被铁水烧伤。深3度,烧伤面积百分之2。住院大半个月,做了手术,大腿上切了肉,请问该赔偿多少呢

其他 2013-01-05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评定,最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由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维权有一定的难度,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先要做工伤认定,后定残。可委托律师介入。
  •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评定,最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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