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其太太因感情不合,育一子,女方无工作,常年无端争吵,与亲戚朋友关系恶化。原为考虑双方父母感受,希望年后办理手续,女方又改变主义,要求尽快办理,我们于2012.11.16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财产一人一份(含孩子),孩子归我抚养。后女方调查我的通讯记录,认定我是感情出轨,但那只是跟以前朋友聊天述苦,无出轨事实。女方要求重新签订协议,全部财产及孩子均归女方所有。否则女方就把事情闹大。我为顾全家人感受无奈签订。考虑孩子是家中唯一孙子,现在希望取回抚养权。请问有什么办法?我如何证明第二份补充协议是被迫签订?

离婚 2013-01-03 11:2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