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9941009入该公司,2002年买的社保,前一次签合同是20080131,到20130131到期五年时间。现听说公司不再续签,我能要求公司的经济补偿及赔偿是怎么算的,不胜感激,谢谢!

其他 2013-01-02 2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能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您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可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公司(最好EMS邮寄给公司负责人以保留证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则属于违法辞退,您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工龄两个月工资。如果您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
  • 咨询社保局
  • 你好,24个月工资的赔偿。社保问题要另向地税投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