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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固定每天上11个小时,工资是2600元,现在出现工伤事故,现在出院在家休养,公司说要按劳动法规定保底,只给我1500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1-04 17: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按原工资待遇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按原工资待遇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在停工留薪期,应按原工资待遇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按原工资待遇2600元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
  • 原工资待遇不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违法。其他同上
  •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按原工资待遇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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