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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败诉后分居半年在起诉

离婚 2013-05-05 05: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没有分居半年自动离婚的说法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在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予判离的情况下,双方分局两年以上再次起诉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 比第一次大。
  •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可以。
  • 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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