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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不想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问我如何让开发商履行上述。

其他 2013-01-06 17: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可起诉
  •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 您好、如果真的出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情况的,您直接拒绝补缴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接可以了。
  • 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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