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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广告设计公司订下了广告代理合同,我们想将自己的品牌可以得到更好的宣传,但是那间广告设计公司没有按我们的要求去设计,拖了我们应该及时宣传的工作时间,在合同中我们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我们想具体知道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其他 2009-09-14 1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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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同时兼有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该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因此,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违约金就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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