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老公1999年10月同居,2000年4月结婚,1999年10月共同交了房子首期,但房子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2000年4月开始月供楼。婚后因他经常赌博,我担心他欠赌债多,更担心他以房子抵押债务,2005年就写了一张条子说明房子是共同购买,写明他所欠债务没我的签字属他个人债务,并让他签字。 我们婚后因为他赌博经常吵架,他也经常夜不归宿。一吵架他就动手打我,我也报了几次警。我们收入不高,他负责供楼,我负责家庭的开支,本来经济拮据,加上他赌博到处欠债,债主追上门,他的信用卡也常常透支还不上,每月1500元的供房款也经常断供。2008年底,房子连续6个月断供,银行电话通知并准备拍卖房子,我只好借钱还房款。之后房子一值由我来供,但他就每月交水电煤气费孩子的学费约七八百元,别的就不管,我的收入交了房款所乘也不多,家里的生活费都很困难。现孩子6岁半了,他很少教育孩子,早上都是我送去上学,晚上她奶奶接回,因为孩子的奶奶不识字,也年迈,孩子的功课如我加班没法辅导,他也不管,他对家庭极度的不负责任,我希望和他协议离婚,可一提离婚,他就打我,并威胁如果我敢上法庭,就报复我的家人。 我是护士,中专学历,在一家私营医院上班,合同工,每月收入约2500元。他大专学历,是居委会的一合同工,收入每月约2000元。我们的房子现在价值约40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和房子能判给我吗?如果判给我,我能要求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离婚 2009-09-15 11: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