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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孩子没钱养,很无奈生了来10天就送人了,只和收养人签订了手写简单的收养协议,收了营养费4000,没有办理任何的收养手续,现在很后悔,孩子才送出去3天,可以要回来吗?怎么要最好,还有我们这种协议是犯法的吗? 那我本身算不算违法?要不要坐牢?

其他 2013-04-23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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