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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5月9日晚上19:30,老公张庭勇骑着一辆电动车与工地上的老板车相撞。出了车祸而送进医院。当时的情况非常的严重,医生说要分三次手术,并不能保证以后留下残疾或者后遗症。这个事实包括车主和照看人都知道。在盘锦市医院转到海城正骨医院全家的顶梁柱就这样垮下了。我该怎么办,。。以后孩子该怎么办。。老公瘫痪又怎么办。。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谁为我和我的家人负责??我又该如何讨这个公道?再住院期间,由于老公车祸导致精神分裂而逃离医院(可在出现车祸的时候也没有做这方面的检查,我是一个文盲,当时并没有法律这方面的意识)。现在都快3个月了,也不知道是生还是死,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是车主请人照看的,现在人都不见了,该追究谁的责任呢?是医院还是车主,人不见是不是车主搞的鬼还是个未知数,也没有什么依据,只是我的想法而已。我是弱势群体,我又该向谁求助支援呢?人失踪都3个月了也没有一点下落,该如何评定他是生是死,如果是死亡的话又是谁来判定他死亡呢?要起诉车主和照看人要准备哪些资料和证明

其他 2009-09-17 2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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