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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在办公室办公被闯进来的神经病砍伤,去医院做了鉴定,但是公安局打电话通知我要我去公安局找法医再鉴定一次,有什么必要吗?那个神经病是个孤寡老人,没什么民事诉讼的必要了,这个法医鉴定还有什么意义?

其他 2013-10-02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好是去鉴定。
  • 原来我儿子因和对像生气,得了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于7月2日住院,由于经济原因8月份出院,有病例、有证明。在9月12日又和对象生气,他对象经常在我家住生气动手,他对象报警说我儿子强奸她了,就把我儿子送进看守所,公安局又带我儿子去做了司法鉴定,我不知这是啥意思?有必要重做吗?是想整我儿子吧?
  • 你好,按照公安局要求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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