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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据写借款300万元(包括120万元利息未在借据中出现),出借人主张:当天支付300万元现金。如何反驳?

其他 2013-01-23 16: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证据情况,借款中不得包含利息.
  • 现青岛地区的法院审理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都会审查款项的来源及给付方式,不会仅仅依据借据这份孤证判令放贷方已履行给付义务。除非另有其他情况。若法院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判令支持对方的诉请,你可依法上诉。如有需要请致电。
  • 不符合常理,要求对方提供300万现金的来源证据。
  • 对于大额借款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提交付款凭证,以补充说明借款真实性。这是法院通行做法,具体法律规定还真没有。原告主张借给你300万巨款,因此承担证明付款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建议你最好聘请律师代理。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银行交易记录,因为300万元,不能是零花钱,随身携带,因此必然有银行的取款记录,若对方不能提供,则可以证明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银行交易记录,因为300万元,不能是零花钱,随身携带,因此必然有银行的取款记录,若对方不能提供,则可以证明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
  • 你好。 要看借条上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的。但是,一般法院的判决是要求在判决生效后10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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