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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方面的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受让方延期付款,应按时间支付滞纳金,如延期超过1个月,转让方有权收回股份、同时收取滞纳金等。协议实际履行中,受让方延迟付款达3个月。 2012年6月一审转让方起诉要求滞纳金(未提收回股份),法院已裁定转让方延期违约,支持一定金额滞纳金,受让方已支付。 现在转让方希望按协议约定收回股份,要走什么程序?是要重新起诉,还是申请二审,还是申请重审?另外,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诉讼 2013-01-21 23: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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