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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私人网络电台,网络电台为音乐主题。音乐来源为我个人购买的正版音乐cd,在我个人的网络电台播放,面向大众。上传到网络。请问这种问题,算音乐版权侵权嘛?

其他 2013-01-22 16: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所以,你这种情况,已经涉嫌侵权了。
  • 你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您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所以,您已经侵权了。
  •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所以,你这种情况,已经涉嫌侵权了。
  •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所以,你这种情况,已经涉嫌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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