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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刚买了一套复式住房,顶楼(11+12),其中12层面北有约20平米左右的露台,装修时发现通往露台的门槛下方严重渗水,水从12层室内滴至11层,随即找物业,让开发商前来修理,经过几次维修仍未解决问题,开发商建议我们在12层露台建一阳光房,堵住水源,可从根本解决问题,于是我们就在自家的露台上准备建一10平米左右的阳光房(房顶采用现浇的办法),房顶浇筑约一个礼拜后(这段时间装修暂停,屋内无人),即元月24号,我们接到物业电话,被告知城建通知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责令暂停施工,25号我们到物业了解情况,顺便往新房看看时发现,浇好的房顶已被城建强拆了,现场一片狼藉,见况我们非常气愤,在此我们想请教律师,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的强拆符合程序吗,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其他 2013-01-26 1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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