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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本人现年59岁,骑电瓶车于今年1月25日在一路口与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目前还在住院,事故还未定责,被扣车辆已被事主提走。现伤势主要是眼角部位撕裂伤,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总共医药费预计在一万左右,事主先垫付4千元后,不再垫付。后多次交涉,事主处置懈怠,想逃避赔偿。交管部门表示,由于13年新法改革,建议本人司法解决。 提出问题:1.事故本身的标的额并不大,去法院走司法程序划算吗? 2.需要请律师吗? 3.现阶段我该如何应对? 谢谢律师!

其他 2013-01-28 15: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协商不成的,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是否请律师由你们自己决定,人身损害的部分律师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 3.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 1.协商不成的,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是否请律师由你们自己决定,人身损害的部分律师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 3.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 1、这不是划不划算问题,如果对方拒赔或者数额达不成一致,不走司法途径怎么办?2、自行决定;3、等待治疗终结损失确定。
  • 您好,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 如协商不成,可及时起诉;
  • 不司法解决能解决吗?自己能够处理好不用青绿石。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诉讼解决。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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