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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因为之前的生意被骗了,导致资金损失惨重,现在加上经济不是那么好,我们想申请破产,咨询律师不知道破产财产如何界定?

破产清算 2009-09-21 14: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 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五、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破产财产; 六、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七、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 八、债务人依照法律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 九、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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