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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只写男方的名字。按揭由男方承担。那离婚房产是全归男方吗?有子女呢? 2问:婚前男方已有一套房,婚后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再购买1套房(按揭款由男方付)房产证上写女方单独所有,首付和按揭都由男方付。然后再复婚,以后离婚那么房产所有权就归女方了吗?如何才能使房产所有权全归男方呢?

其他 2015-04-28 19:3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产权属男方,但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 没有的 这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呢财产 如果离婚期间买的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
  • 没有的 这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呢财产 如果离婚期间买的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 如果夫妻第一次离婚时,该房产分割给其中一方,则复婚后属于一方的财产,再次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救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进入离婚的诉讼程序。
  • 没有的 这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呢财产 如果离婚期间买的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
  • 没有的 这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呢财产 如果离婚期间买的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
  • 1、产权属男方,但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2、女方离婚后购买的属其个人财产,但再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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