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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2011年和2012年并没有续签。单位也没找我们签,我仍在该单位工作两年,保险单位都给缴纳,我想问下2012年12月31号单位与我终止合同我能得到补偿金吗,还有2011年和2012年的双倍工资吗??谢谢

其他 2013-02-23 22: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原合同期届满后,你们双方都没有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仍按原合同执行,那就说明双方同意延续合同,不能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不能得到双倍工资,也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明白,可以查阅一下劳动合同法。
  • 原合同期届满后,你们双方都没有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仍按原合同执行,那就说明双方同意延续合同,不能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不能得到双倍工资,也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明白,可以查阅一下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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