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结婚三年了、有一儿子、两周岁,在农村、结婚早、没有婚姻基础就草率的结婚了,当时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婚后因为感情不和也一直没有去登记,现已决定离婚。请问各位老师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拿{我们都是农村人,她小学毕业,我中专,我的家庭条件要比她家好些,而且现以没什么负担,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她带,其它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还有财产应该怎么分?我们以种田为生,现有九万多的现金,结婚的时候她娘家陪送一万元、我父亲给我们六万元种地的本钱、但不是现金、他给我们种了六万元的旱田,秋天收粮食,卖钱算我们的;请问?这六万元钱属于谁的。

离婚 2009-09-23 17: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够了法定结婚年龄没有补办登记手续,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只能视为一种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上不调整,双方自行去解除。不在一次就可以解除。 法律上解决在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抚养的问题及共同取得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于孩子的扶养问题,如果你们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按照法律规定,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谁将取得孩子的扶养权,这种情况法院要根据开庭时双方的实际情况及举证情况来认定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关于财产问题: 九万元的现金如果是在你们共同居住期间所得,算你们的共同财产。 六万元田地所收粮食卖的钱也算你们共同取得的财产。依法分割。 对于田地,你父亲可以在收割期满后要求收回去,不让你们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