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征地拆迁律师
佳木斯
征地拆迁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征地拆迁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高玉琼律师
服务
1463人
好评
76
响应
1小时
佳木斯市长安东路15号413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高玉琼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赵福兴律师
服务
12人
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长安西路295号
经验丰富
赵福兴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慕歌律师
服务
9人
好评
60
响应
1小时
佳木斯市长安路福泰长安D座
慕歌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王振国律师
服务
101人
好评
15
响应
1小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顺和街69号
经验丰富
王振国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佳木斯律师咨询
佳木斯律师问答
征地拆迁补偿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征地拆迁补偿
何时发放?一般在拆迁前,补偿款应已足额到位。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专款专用,确保被拆迁人权益。了解这些规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征地拆迁补偿
人看过
物业如何处理装修违建
当遇到装修违建、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多收电费等问题时,物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物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措施,帮助您了解物业的职责和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纠纷处理需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及时在征地前的告知、听证等阶段提出意见,如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承包地征收可以强拆吗
承包地征收能否强拆,赔偿标准是多少?本文将详细解读承包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包括征收情形、程序和赔偿标准。快来了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政策
人看过
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征地拆迁补偿
太低怎么办?本文将详细指引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让我们一起探索答案,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带您寻找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补偿
人看过
佳木斯征收如何算赔偿
你好,一般是需要给予赔偿的,但具体赔偿多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佳木斯征收怎样计算补偿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过,征收补偿费应当要及时地支付
佳木斯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佳木斯征地该怎么样算补偿
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佳木斯征收怎么样算安置费
征收补偿与征收安置有区
佳木斯征地怎样算补偿
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佳木斯征地可以怎样给补偿
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佳木斯征收该怎么样给补偿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过,征收补偿费应当要及时地支付
佳木斯改造房屋怎样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 (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 (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 (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 (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 (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 (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 (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佳木斯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安置费
您好,您可以要求房屋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二选其一
将村民宅基地改为耕地是否违法?
村书记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民宅基地改为耕地是否违法?
父亲买了土地,在土地上写下女儿的名字,这房子属于谁?
父亲买了土地,在土地上写下女儿的名字,在地上盖房子,没有住宅生产证,这房子属于谁?
我家三代人住在一处院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吗?如果大队部不给分宅基地怎么办
我家三代人住在一处院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吗?如果大队部不给分宅基地怎么办
妻子是否可以通过在丈夫所在地建立独立家庭来申请宅基地?
离异后,妻子是否可以通过在丈夫所在地建立独立家庭来申请宅基地?
房地产证明书上可以直接写一个人吗?需要什么证明?
拆迁协议上有父子两个人的名字,房地产证明书上可以直接写一个人吗?需要什么证明?
建房证是我们的,土地属于大伯
建房证是我们的,土地属于大伯
现在乡村清化收土地确权空出土地资源村收费标准是否有效
现在乡村清化收土地确权空出土地资源村收费标准是否有效,
土地征收听证会意味着要拆迁了吗
土地征收听证会意味着要拆迁了吗
未经农民同意,村高压线可以强行占用农民的土地
未经农民同意,村高压线可以强行占用农民的土地
现在房屋征收,砌房子是征收多少钱一平?
请问现在房屋征收,砌房子是征收多少钱一平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同江市律师
汤原县律师
抚远市律师
桦南县律师
富锦市律师
桦川县律师
东风区律师
前进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绥化律师
黑河律师
佳木斯律师
牡丹江律师
伊春律师
大庆律师
鸡西律师
双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