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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户主,农民宅基地使用证姓名是我,村民造房通知书姓名是我,动迁协议有我母亲名字,我夫妻,和我儿子4个人,我儿子是独生子,动迁时我儿子算二个名分。我母亲占多少房产?我母亲22年来一直和我夫妻住一起,有我夫妻照料我母亲。我哥嫂一年难得来探望几个小时,2002年4月我母亲去世,我哥应得我母亲房产多比例?

其他 2013-02-21 08:4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母亲的份额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分割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分割
  • 可以不理,由他去搞
  • 可以不理,由他去搞
  • 可以不理,由他去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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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分割
  • 可以不理,由他去搞
  •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分割
  • 你母亲应有五分之一动迁待遇,至于遗产,要看你母亲过世时的即时产权份额。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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