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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03年买的同一个单位的人的二手房子签订了买卖协议找共同认识的人签订了公正字条由于房子当初没上市所以一直没有过户2007年房子上市了由于经济原因没有及时联系卖方前来过户2012年我联系卖方来过户对方推脱没有时间说有时间了给我电话2013年我又打电话要求过户他还是说没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2-16 2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的房子可以过户
  • 你好,像你这种情况有两种诉讼思路可以解决,第一种办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办法的弊端是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你还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很难执行,这种办法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也特别高;第二种办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子归你所有,通过法院确权以后就可以直接到房管局过户了,就不需要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了,即便不过户有法院的这份确权判决书,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也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这种思路向法院只缴纳100元的诉讼费。这方面的案子我办过多起,有时间可以来我办公室查看,建议你采用第二种诉讼思路。建筑房地产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你好: 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生效后你不用卖方协助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价一直上涨,类似的案例很多,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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