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 女方婚前2011年7月由父母出自为其购买一处房产,当时出具女方单身证明,2012年9月结婚登记,2012年10月由开发商办理完毕房产证,为女方单独所有。期间女方曾向男方借款10万元,原来有借条,但没有注明用于购房,后来男方家长将借条撕毁,说是给孩子结婚用。由于男方经常喝酒、口出不逊、嫌弃女方父母没能耐不能帮他走仕途,所以整天骂骂咧咧,影响家庭关系。而且不住在岳父母给女儿购买的房子里,长期住在岳父母家,不尽孝道,不做家务。因此,女方拟提出离婚,请问这样的房产如何让处置?是否可以认定是女方婚前财产,完全归女方所有。原来借得10万元钱是否要归还男方。 2、 离婚后男方没有自己的房子,但其父母有两处房子,如果男方不离开现住房,如何处理。

离婚 2013-02-17 15:3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1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由于没有借条,女方从法律角度,无需偿还,但从道义角度 需要偿还 。 3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离婚,让对方搬离自己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割,借款需要归还,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离婚。
  • 财产可以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借款是否需要归还,需要对方主张及借款凭证。第二个问题,从法律上可以要求搬去。
  • 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房产是婚前所购,在女方个人名下,房子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期间的10万元钱,如果借条存在,应认定为借贷。如果无借条,在婚前可以认定为彩礼,不用返还,如果在婚内,是夫妻之间的正常往来开销,不用返还。 离婚后,男方已没有任何理由在你家居住,否则可以认定为私闯民宅。 详情电话咨询。
  • 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割,借款需要归还,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割,借款需要归还,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房子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向男方的个人借款,需要归还,您可以诉讼离婚。
  • 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割,借款10万需看用途,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离婚。
  • 1、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 2、借款10万需看用途 3、不离开现住房,需在离婚诉讼解决后处理,另行起诉解决 如需律师帮助,可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 你好,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割,借款需要归还,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