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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是在28岁才结婚的,是属于晚婚。我就快生孩子了,听说晚婚的话是可以多享受几天婚假的。那晚婚产假天数是多少呢?

妇女儿童权益 2009-09-24 16: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晚婚产假天数的规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一对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一)晚婚后怀孕生育;(二)女方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三)男方三十周岁以上生育。 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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