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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3年01月15号在清江镇泗塘村卫生院附近发生车祸,经交警调查,对方司机负全责,在医院住院二十一天,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是三个月,我想请问像我这样应向对方要求赔偿应该是多少呢?

其他 2013-02-18 0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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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你好,需要鉴定以后才能具体计算,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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