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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追尾,对方要求我去他指定的一般店修,否则不给钱.我买了车损险,我的保险理赔人说,我告对方赢了,他们再帮我索赔.叫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我赢后,保险理赔员才帮我付修车钱,他们才去追对方要钱.是这样吗?

其他 2017-06-22 18: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直接告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再次就是所谓的受损车辆折旧损失,也就是你所说的贬值费 对于修理费而言是属于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损失,这就损失属于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实践中要想主张受损汽车损失所需要一些证据的:比如: 1、要求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对方负全责。 2、购车发票,不满2年 3、受损汽车修理发票等等证明损失 4、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至于诉讼时效,涉及人身伤害的是1年,财产时2年
  • 首先 车被追尾是属于侵权案件,第一步要取证,要让交警来做一个责任认定,双方的责任各是多少 第二步,找侵权车主要求赔偿,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第三步若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起诉的被告为肇事车 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在追尾事件发生2年内起诉
  • 消费者可以起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 你的车辆损失在两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赔偿和向你自己车辆的承保公司索赔。一、交警对事故双方责任作了认定,确定了双方对事故责任的大小;二、对你的车辆损失作了合理的损失评估鉴定,确定了你的车辆的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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