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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8.6月--2009.6,上班一年了,单位没有给我们签劳工合同,随时都可以开除员工。请问,单位是否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向什么部门具保他,是否得到赔偿?谢谢!

其他 2018-07-26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申诉书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即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及时报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6、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7、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之外,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的,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这样的公司通常都不只是不签劳动合同一项违法,应该还有很多可以争取的利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涉及很多专业知识和技巧,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
  • 你现在还在职吗?单位是违法。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发放双倍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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