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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家是弟兄4人2个姐;我爱人排行老三;家里原来有2进3间土房;在大约86年时家里分家将前面1进3间土房分给了老大老二;后面3间土房分给老三老四;家里就1个老公公兄弟4人共同膳养;后来扩路将前面1进房修成了路;队上给老大老二重给了庄基;老公公就住在后面的1进房里;我爱人和老四一个在户县上班;一个西安上班;1999年老公公要盖他住的那进土房当时共花4万左右;我爱人拿回去7000元;;2008年老四妻子调回老家和老公公住到2012年10月去世;在这期间我爱人每年回家3;4次看望老公公并且给生活费;现在的问题老四住在我们公同盖的房子里剥夺我们的继承权。谢谢

其他 2013-02-27 07: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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